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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,公司很不平靜,剛好,提供點法律小常識給各位。

當檢察官在問話時,你可以不回答,行使所謂的緘默權,這時候檢察官肯定會罵人、對你大小聲之類的,甚至威脅你,說你不合作便會balabala之類,你可以冷靜的告訴他,你這是「脅迫取供」,有在錄影,我可以告訴法官,這是不合法的行為,他就會對你客氣一點。再者,到了晚上十一點的時候,你可以要求不要夜間偵訊」,這也是老百姓的權益,一般人被警方帶去,都是希望實話實話,讓事情愈快結束愈好,所以會被一直問一直問,非常的配合。但事實上,檢察官的問話往往帶有某種取巧性的設計,因為他是先認定你有罪,希望證實他的判斷。

舉例來說:你在路上撿到了一個價值二萬的皮包,內無現金,你等待了一個小時,附近又恰好沒有警察局,你趕時間,於是你把包包帶走。然後,有人報案,說他的包包被偷了,懷疑你就是犯人,於是你被叫到檢調等相關單位去。

檢警:你是不是把包包拿走了?
你說:不是啊,是因為我在那邊等了很久,然後又沒有人來,所以我……
檢警:你不用說這麼多,你只要回答我是或不是就好,包包是不是在你那?
你說:不是啊,因為我找不到警察局,我很趕時間,想說……
檢警:你只要回答我是或不是就好,包包是不是在你那?
你說:是。

很好,你整個就該死!!就這麼簡單,因為這是既成事實,他沒有聽你解釋的必要,而事實上,你也沒有回答的必要,因為這是斷章取義,所以,你可以行使緘默權,到了法庭,在法官面前,你就有陳述的義務,千萬不要在法官面前還不肯說話,那就等著坐牢吧XD。


另外,平常出門的時候,行照、駕照、身份證最好還是帶在身上,以防萬一,尤其是深夜過十一點還有可能在馬路上遊蕩的人,記得要保護自己,免得被不肖警察帶去警局畫押,認下不該你的罪。萬一不幸被帶去,記得我一開始說的,你有緘默權,只要不是你做的,完全不要承認就是,千萬不要相信警察說什麼認一、二樣就好之類的,都是鬼扯= =

路上被臨檢,請警察先出示證件,先確認他的身份,不要乖乖的就馬上拿出自己的證件,現在不肖歹徒也是很多的。大家要懂得自保。



當然,我不是要說檢警單位的不是,而是讓大家知道自己的權益,希望大家都沒有用到這些權益^^"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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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小靖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