所謂的「相欠債」以前我常常聽人家在講,夫妻就是「相欠債」,這輩子要來還的。所以,有時候聽到鄰居有那種夫妻不合睦、吵架等等的,大多都有這種「相欠債」的說法,然後勸彼此「退一步海闊天空」。

往往在聽到這話的時候,我就想,如果真的是相欠債,那什麼時候是還完的一天呢?怎樣叫做還呢?如果明知道這男人會「動手動腳」,難道愛上了,就得好好忍受,只因為相欠債,得還?雖然我從小接觸的是佛教「因果」方面的思想,但對於這方面的疑問,一直在我心中揮之不去,我始終不能理解,如果註定是債,為什麼還要讓我們喝了孟婆湯,忘了一切再來還?那豈不是還得心不甘情不願或是還得莫名奇妙?來龍去脈搞不清楚啊。

這樣的疑惑,一直一直的藏在我的心裡,我可以理解欠錢還錢、欠債還債的道理,但我對於因果或者說因緣的安排,始終有著疑慮。

直到最近有個老師明明白白告訴我,業力,也就是所謂的「相欠債」的這個「債」,不是「甘願受」就叫做還的。

舉例而言:
比如某人欠我100萬,如果此時我家財上億,我會不會在意他欠我錢?答案是不會。
但若後來我突然急需這筆周轉金的時候,我會不會想到他欠我錢?當然會啊。可是某人說:我沒有100萬現金,但我可以幫你東山再起,這100萬是否可以一筆勾消,我說好,於是這個債就消失了。
問題來了,從頭到尾,這個人還了一百萬沒有?其實沒有。可是這個「債」消失了嗎?消失了。

所以,大家可以發現,所謂的「債」的定義,是被欠者本身的想法,而非欠債者的思路,也因此,不是你甘願受、甘願還就可以了斷的,如果只是很甘願的每個月還十萬元的利息,還了十次還是欠一百萬啊,因為沒有還到本金的。

於是,另一種思維就在此時出現,要還債,也要有「智慧」,必須要先讓自己的心處在清明的狀態,知道自己到底該做些什麼,如何讓這個債真正的了結,也之所以我們會喝了孟婆湯,就是讓我們不要依著當初犯下過錯的路子走,可以有重新再來、重新了結的機會,這也才是所謂的因果或者說因緣。

可見,這個世界的主宰,無論是神、基督是佛或是其他的稱號,他們是很慈悲的,願意給我們這些人多一次的機會,所以,大家都要好好把握哦^^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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