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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文章
http://www.wretch.cc/blog/trackback.php?blog_id=sunny5342&article_id=32413027


續上篇,我真的覺得
不是要故意的為難任何人
只是希望要當醫生的人,拿出來實力
請先實習過後,再來當掌管人命的醫生!!

我們應該有權利為自己爭取良好的醫療品質吧!!

請大家連署支持修法,不要讓什麼「落日條款」成為台灣醫療的漏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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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小靖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